为规范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活动,促进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健康有序发展,根据《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管理规定》(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令第1号)及相关法律法规,陕西省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依法对省内从事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的单位实施许可管理。截至2018年7月9日,已取得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的单位名单及相关信息公布如下,旨在提升透明度,接受社会监督。
一、许可管理依据与范围
本次公布的许可信息,其管理依据是自2017年6月1日起施行的《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管理规定》。该规定明确,通过互联网站、应用程序、论坛、博客、微博客、公众账号、即时通信工具、网络直播等形式向社会公众提供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应当取得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许可服务形式主要包括:互联网新闻信息采编发布服务、转载服务、传播平台服务。
二、陕西省许可单位概况
截至2018年7月9日,经陕西省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审核批准,全省共有XX家单位依法获得了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具体数量及名单以官方实时公布为准)。这些单位涵盖了省级新闻单位、地方新闻网站、具备新闻发布资质的非新闻单位网站等多个类型,构成了陕西省互联网新闻内容生产和传播的主力军。
三、许可信息主要内容
每家获准单位的许可信息通常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关键内容:
四、社会监督与查询意义
依法公布许可信息,具有以下重要意义:
五、重要提示
1.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信息是动态更新的,具体单位名单、许可详情及后续变更情况,请以陕西省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官方发布平台(如其官方网站)的最新公告为准。
2. 广大网民在进行新闻信息浏览、转载或互动时,建议主动核实信息发布源的许可资质,对未取得许可或超出许可范围的“新闻”服务保持警惕,共同维护良好的网络新闻传播秩序。
3. 任何组织或个人发现涉嫌违规从事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的行为,均可向陕西省互联网信息办公室等监管部门举报。
截至2018年7月9日的这份许可信息汇总,标志着陕西省在推进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法治化、规范化管理方面取得了阶段性成果,为构建更加健康、有序、安全的网络新闻信息生态奠定了坚实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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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2-14 08:53:21